土耳其的税法在经合组织中是最有利的,使该国成为一个极具吸引力的居住、工作和投资的目的地。
所得税
根据土耳其税法,所得税主要分为两种: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。
个人所得税:个人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。收入在此定义为个人在一个日历年内获得的所有收入和收益的净额。个人收入可以由一个或多个收入要素组成,包括:
-农业利润
-营业利润
-工资
-独立个人服务收入
-不动产和权利收入(租金收入)
-动产收入(资本投资收入)
如果你把自己的土耳其房产出租给度假者,你将被要求为获得的所有收入纳税。税率根据收入水平的不同而不同,从15%开始。
收入达到18000土耳其里拉–15%(2700土耳其里拉)
18000–40000土耳其里拉–20%的收入(4400土耳其里拉)
40000—98000土耳其里拉-27%收入(15660土耳其里拉)
收入超过98万TL–14.8万TL–35%(17.5万土耳其里拉)
如果您的母国和土耳其之间存在双重征税协议,在土耳其缴纳的税款可以用来抵消您在国内缴纳的税款。在土耳其,有两种方法可以确定您的净租金收入,即通过实际扣除法或一次性付款法:
-实际扣除法:从租金总收入中扣除实际费用(如水电、管理费用、折旧和修理)。
-一次付清法:纳税人可从其总收入中扣除25%作为应纳税所得额。如果选择一次性付款法,两年内不能改为实际扣除法。
业主也有一个从总租金中扣除的个人税收补贴。土耳其的纳税年度为3月15日至第二年的3月15日。所欠税款必须在截止纳税年度的3月底支付。
如果您的家庭在本财政年度内总收入为1万里拉,您将需要扣除2900里拉的个人免税额,1775里拉的花销,剩下5335里拉需要纳税。将20%的税率范围应用于此,您将只需缴纳1065土耳其里拉的总应付金额。
请注意,自2018年起,出租土耳其度假屋的业主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才能经营,并且需要缴纳营业税。